1. 经文原文
玄奘大师译《说无垢称经》卷2:「
尔时,世尊告大目连:“汝应往诣无垢称所问安其疾。”
时大目连白言:“世尊!我不堪任诣彼问疾。所以者何?忆念我昔于一时间入广严城,在四衢道为诸居士演说法要。时无垢称来到彼所,稽首我足而作是言:‘唯,大目连!为诸白衣居士说法不当应如尊者所说,夫说法者应如法说。’时我问言:‘云何名为如法说耶?’彼即答言:
‘①法无有我,离我垢故;
②法无有情,离情尘故;
③法无命者,离生死故;
④法无补特伽罗,前后际断故;
⑤法常寂然,灭诸相故;
⑥法离贪着,无所缘故;
⑦法无文字,言语断故;
⑧法无譬说,远离一切波浪思故;
⑨法遍一切,如虚空故;
⑩法无有显,无相、无形,远离一切行动事故;
⑪法无我所,离我所故;
⑫法无了别,离心识故;
⑬法无有比,无相待故;
⑭法不属因,不在缘故;
⑮法同法界,等入一切真法界故;
⑯法随于如,无所随故;
⑰法住实际,毕竟不动故;
⑱法无动摇,不依六境故;
⑲法无去来,无所住故;
⑳法顺空、随无相、应无愿,远离一切增减思故;
㉑法无取舍,离生灭故;
㉒法无执藏,超过一切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道故;
㉓法无高下,常住不动故;
㉔法离一切分别所行,一切戏论毕竟断故。
唯,大目连!法相如是,岂可说乎?夫说法者,一切皆是增益、损减;其听法者,亦复皆是增益、损减。若于是处无增、无减,即于是处都无可说、亦无可闻、无所了别。尊者目连!譬如幻士为幻化者宣说诸法,住如是心乃可说法。应善了知一切有情根性差别,妙慧观见无所罣碍,大悲现前赞说大乘,念报佛恩,意乐清净,法词善巧,为三宝种永不断绝,乃应说法。’
“世尊!彼大居士说此法时,于彼众中八百居士皆发无上正等觉心。时我,世尊!默无能辩,故我不任诣彼问疾。”
」(CBETA 2021.Q1, T14, no. 476, p. 561b23-c28)
2. 窥基大师开示
《说无垢称经疏》卷3:「
经:尔时世尊(至)问安其疾。
(尔时,世尊告大目连:“汝应往诣无垢称所问安其疾。”)
赞曰:下文有二,此初命也。梵云“摩诃没特伽罗”,此云“大采菽氏”,菽者,豆也,氏谓氏族。上古有仙常食缘豆,是彼苗裔,故名“大采菽氏”。此及舍利子、摩诃迦叶等所有因由,并如《弥勒上生经疏》上卷说。
经:时大目连(至)诣彼问疾。
(时大目连白言:“世尊!我不堪任诣彼问疾。)
赞曰:下辞不堪。文中有三:初总陈道屈,次别显理穷,后结答词由。卑躬请退,此总陈道屈也。目连外彰词理,不能内契亡言,虽说我空,不能谈法非有,因斯被屈,故答不堪。
经:所以者何(至)演说法要。
(所以者何?忆念我昔于一时间入广严城,在四衢道为诸居士演说法要。)
赞曰:下显理穷。文中有二:初征,后显。显中复二:初陈已事,后显他词。此初文也。衢者,道也,四方道路名四衢道,旧云里巷。
经:时无垢称(至)而作是言。
(时无垢称来到彼所,稽首我足而作是言:)
赞曰:下显他词,有二:初陈其执,后正陈词。此初文也。
经:唯大目连(至)应如法说。
(‘唯,大目连!为诸白衣居士说法不当应如尊者所说,夫说法者应如法说。’)
赞曰:下正陈词。此文有四:初、总非;二、却诘;三、别非;四、陈益,八百居士发心等是。旧文唯三,无此却诘。
“不当应如尊所说”者,意言如尊者说法,道理不当。当,契也。言不契理,名为不当。
空理义云:法理本空,声闻说有,故言不当。
应理义云:法无二我,性离言故。彼说法有,仍非离言,故云不当。
夫说法者,如法说故。
经:时我问言(至)如法说耶。
(时我问言:‘云何名为如法说耶?’)
赞曰:此却诘也。
经:彼即答言(至)前后际断故。
(彼即答言:
‘①法无有我,离我垢故;
②法无有情,离情尘故;
③法无命者,离生死故;
④法无补特伽罗,前后际断故;)
赞曰:下别非也。
于中有二:初显二无我道理,后“夫说法者”下明说法道理。
初中复二:初明无我,后结无我。“法相如是,岂可说是?”明无我中,复二:初、明众生无我,后、明法无我。
此明众生无我也:
三世五蕴,本无有我,无我计我,我增如垢,污本性故。
过去诸法,本无有情,执为有情,如尘坌染。
现在诸法,本无命者,执为命者,增生死故。现寿存活,名为命者,执此实有,即是执有实生死故。或彼执现有生有死,故有命者。今离生死,故无命者。
未来诸法,无数取趣,执有现在,前际命根断已、生于后际六道之中。“断”者,空无之义,既都无前后实际,何得有实数取趣耶?
此四无我(①~④)
,同般若论,亦与《胜鬘‧如来藏章》所说四同。
空理义云,世俗谛有,可有四种,胜义谛空,何得有四?故说胜义,应说四空。
应理义云,世俗谛中,四亦无实,依胜义谛,依他圆成,亦无实四,故依胜义,应说四空。
声闻说法,非陈四有,今泛谈诸法性,离人离法,故说四空,古人倒错,取新准知。
经:法常寂然(至)无所缘故。
(⑤法常寂然,灭诸相故;
⑥法离贪着,无所缘故;)
赞曰:下说法空,有二十句(⑤~㉔)
。
空理义云:
依世俗谛,法性可有;
依胜义谛,法性皆空。
然以破诸差别执故,所以别显,可以下句,转释上句。
俗有相故不寂,真无相故寂然,此境空也。
俗有所缘故贪着,真无所缘故离贪,此能缘空也。
应理义云:
二十句中,分之为二:
初十句(⑤~⑭)
显真如理,离所执空;后十句(⑮~㉔)
显依他性,离所执空。
或二十句(⑤~㉔)
皆说真如,真如寂然,灭十相故,真如离贪,无分别心之所缘故。旧云“法离于相”,相者贪相,亦可无妨。
初离所缘相,后离能缘相。
贪者执著能缘之心,以无境故,其心亦无。
经:法无文字(至)波浪思故。
(⑦法无文字,言语断故;
⑧法无譬说,远离一切波浪思故;)
赞曰:
空理义云,俗有言语,故有文字;真言语断,故无文字。
俗有思虑,如水波浪,泛滥而起,故有譬说;真离虑思,故无譬说。
应理义云,真如言断,故无文字,真如离俗波浪思故,无譬说也。
旧曰:“法无言说,离觉观故,波浪思等,即觉观故。”
经:法遍一切(至)行动事故。
(⑨法遍一切,如虚空故;
⑩法无有显,无相、无形,远离一切行动事故;)
赞曰:
空理义云:俗不如空,有性不遍,真理性空,故遍一切。俗有行动、屈申等事,故有显色、亦有表相、亦有形色。真无行动、屈申等事,宁有显相、形色等耶?
应理义云:真如如空,性无挂碍,故遍一切,亦无行动、屈申等事,故无显相、形色等事。相者,表色。
古经二文,皆少不同,初如虚空,说无形相,能遍一切;后毕竟空,言无戏论。戏论即是显相、形色,毕竟空者,无行等故。
经:法无我所(至)离心识故。
(⑪法无我所,离我所故;
⑫法无了别,离心识故;)
赞曰:
空理义云:俗执有我所,故法有我所;真中无执所,故法无我所。俗有心识,法成所了;真无心识,法无所了。
应理义云:真如非我所,以离我所故。诸论云:“无摄受真如。”非我执等所依取故。
真如:
非所了,离心识境故——心识分别,故真非境;
或无能了,离心识故。
经:法无有比(至)不在缘故。
(⑬法无有比,无相待故;
⑭法不属因,不在缘故;)
赞曰:
空理义云:俗有待,法有比;真无待,故无比。俗中有缘,故属因,因所得故;真中无缘,故不属因。因缘生法,皆说空故。
应理义云:真如妙无比,更无有物可相待故。真如不属因,非缘所得、非因生故,名不在缘。
经:法同法界(至)无所随故。
(⑮法同法界,等入一切真法界故;
⑯法随于如,无所随故;)
赞曰:
空理义云:俗执法有,不同法界;真谛之中,一切等入真法界故,并同法界一切皆空。俗有所随,不随于如,随于有故;真谛无随,不随有故,并随如空。
应理义云:下之十句(⑮~㉔)
,明依他起无所执空,并以依他,摄归真如。依他起性,“法同法界”,摄相归性,入法界故,不同所执分别妄有。古云:“入诸法故。”
法界,法也。示随于如,无如所执而可随故。
经:法住实际(至)不依六境故。
(⑰法住实际,毕竟不动故;
⑱法无动摇,不依六境故;)
赞曰:
动者乱动,真实边际名为实际,无倒所缘义。
空理义云:俗有所动不住实际,真无所动故住实际。俗依六境故法动摇,真如不依六故无动摇。动摇者,可坏可毁可倒。
应理义云:依他住真际,随于实际竟不动故。古云:诸边不动者,诸边执见不能动故。依他亦无动摇,随于真如不依六境故。
经:法无去来(至)增减思故。
(⑲法无去来,无所住故;
⑳法顺空、随无相、应无愿,远离一切增减思故;)
赞曰: 空理义云:俗有所住,有去有来;真中无住,何去何来?俗有增益之思,故不顺空,执为有故;有损减思,故不随无相,不应无愿,拨为无故;真中无增益,故顺法空,无损减故,随无相应无愿。 应理义云:依他随真,亦无去来,无所住故。去者过去,来者未来,由无现住,便无去来。若有所住去来,便依他不随无相应无愿,以随真如无增减思,故能顺空随无相应无愿。古云法无增损,乍似别牒,准此新文,乃释上义。古法离好丑,新文所无,理外加之,不知何也?
经:法无取舍(至)身意道故。
(㉑法无取舍,离生灭故;
㉒法无执藏,超过一切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道故;)
赞曰: 空理义云:俗有生故可取,有灭故可舍。真无生灭,何取何舍?道者通生之义,根与境为道。俗有六根为能执藏,故六境之法成所执藏。真非六根之所藏,故法无所执藏,超六根道故。 应理义云:依他随真无取无舍,离生灭故亦无能执藏,超过六根非爱境故非非所执藏。古云法无生灭,初句可成法无所归之者所执藏义,然不释所由。
经:法无高下(至)毕竟断故。
(㉓法无高下,常住不动故;
㉔法离一切分别所行,一切戏论毕竟断故。)
赞曰: 空理义云,动转者形待义。戏论有虚妄分别,俗非不动;法有高下,真无动转。何高何下?俗中戏论不断,故是分别心之所行;真中戏论毕竟皆断,故离一切分别所行。 应理义云,依他随真无高无下住不动故,亦离一切分别所行,分别戏论毕竟断故。古云法离一切观行,此言分别所行、分别观行也。应理义中或二十句,皆说真如胜义谛法,不如分别心之所执,亦不如彼所言说性,皆说无非真如体性,亦成空前且随殊胜义说不违理也。此二十句应为十对一一权思,恐厌文繁故略而止。
经:唯大目连(至)岂可说乎。
(唯,大目连!法相如是,岂可说乎?)
赞曰:此结无我。 空理义云:胜谛中法性空如是,岂可如言说之者乎? 应理义云:法体虽有,不如分别及所言说之自性有,岂可说乎?
经:夫说法者(至)增益损减
(夫说法者,一切皆是增益、损减;其听法者,亦复皆是增益、损减。)
赞曰:下明说法道理。于中复二:初泛谈说听道理,后尊者目连下劝如法说空。理义云:真谛本空,说听为有,皆名增益。俗谛本有,若言无空,便成损减。或总不称真法自性,名为增损。 应理义云:法外分别及起言说,名为增益,如长法故。成唯识云:能诠所诠俱非自相,但依增益相似而转。似谓增益非实有相,诸法自相假智及诠俱非境故。言无法体名为损减,拨无体故。或增所执,减无二性。旧云无说、无示、无闻、无得,俱不正成,无此文故。
经:若于处是(至)无所了别。
(若于是处无增、无减,即于是处都无可说、亦无可闻、无所了别。)
赞曰:此成正理。若证法智证会法体无增无减,即一切法都不可说,古云无说无示。若听者智证会法体无增无减亦不可闻,何所了别言我了耶?此中有疑:若法说者及与听者皆有增损,佛如何说?诸大菩萨云何听耶?故释显之。
经:尊者目连(至)乃可说法。
(尊者目连!譬如幻士为幻化者宣说诸法,住如是心乃可说法。)
赞曰:下劝如法说。初释疑示说相,后劝应修。譬如能幻化之士夫,为幻化者宣说诸法假人、假名、为假听者,假说诸法都无少实,但为栰喻故、离增减故。佛说法菩萨能闻,不知分别所说自性而起执故。
经:应善了知(至)大悲现前。
(应善了知一切有情根性差别,妙慧观见无所罣碍,大悲现前)
赞曰:下劝应修。有八种事,此中有三:一知生根;二慧达诸法无所罣碍,罣者障义,碍者拘义;三大悲现前。
经:赞说大乘(至)乃应说法。
(赞说大乘,念报佛恩,意乐清净,法词善巧,为三宝种永不断绝,乃应说法。’)
赞曰:此有五句:四赞大乘;五念报佛恩;六自意乐净,深信胜解故;七法词善巧,于法善巧法无碍也,词善巧者词无碍也,或法词者说法之词辨才无滞;八为三宝种能绍隆故。具此八种乃应说法,声闻无此八种事故不应说法,一一翻之义可知也。旧经有六:无意乐净、法词善巧。
经:世尊(至)正等觉心
(“世尊!彼大居士说此法时,于彼众中八百居士皆发无上正等觉心。)
赞曰:第四陈益,当彼诘时,徒众获益。
经:时我世尊(至)诣彼问疾。
(时我,世尊!默无能辩,故我不任诣彼问疾。”)
赞曰:此即第三结答词。由卑躬请退,我时不报,故言默也。不能识解此所说解,名无辨也。
」(CBETA 2021.Q1, T38, no. 1782, pp. 1042b4-1044b8)